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上午邀請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委員會、水利署、省水公司專案報告全國石綿水管汰換情形,並關切是否有致癌疑慮。
黃慶四表示,台灣使用石綿水管自日據時代開始,民國六十三年水公司才成立,概括承受列帳管理的石綿管線共四百零五公里,台中市中港路精華路段的石綿管在六十八年埋設,但當時法令未禁止使用。
他指出,據世界衛生組織二00四年公布的水質指導原則,明確指出食入性石綿會致癌的說法沒有科學依據;又根據環保署民國七十八年函令,也只禁止新換裝的自來水管使用石綿管,使用中的水管及配件得繼續使用到報廢為止,政府規定石綿管的使用年限為二十年。
黃慶四說,台中市與佳里鎮的石綿水管供水無致癌疑慮,但都已屆報廢年限須汰換,台中市的石綿水管今天動工後,預計明年二月汰換完畢;佳里鎮的石綿管原本排定今年年初汰換,但因立法院十月三日才將相關經費解凍,目前已排定工期,預定一周內完成汰換。
11/4/2005 12:36:5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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