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1月15日 星期三

馬市府用假發票報銷特支費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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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坦承將不用單據的特支費直接匯入薪資帳戶,還申報為個人財產後,馬市府在馬英九遭約談後,馬上坦承也用假發票報銷特支費。
 




看到這則新聞我有幾個感想,第一,國民黨竟然要把絕對的清廉無限上綱成絕對標準,真是自己哪壺不開提哪壺;第二,又用假發票,又公款入私帳,馬英九貪污的罪證怎麼說都比陳總統明確,台灣的司法有沒有雙重標準,我正睜大眼睛在看;第三,國民黨訓練出來的馬英九還是比陳水扁會當官數百倍,收集假發票這種事下令叫個小科員去做就好了,到時候出事棄小小兵保帥,萬事OK,哪像陳水扁,總統夫人竟然沒事幹到在做這種小科員作的事,真是把總統作得比鄉長還小;第四,台北市審計處曾經擔保馬市府的特支費核銷沒有問題,現在證明不是這麼一回事,瀆職之罪恐怕難逃。



最後,我也想呼籲檢方保護該名科員的人身安全,特支費的報銷每一筆都要馬英九親自簽字,申領人是馬英九,不是那名科員,領出來的錢也是給馬英九,不是給科員,那名科員只是幫忙製作申領文件而已,要把貪污、偽造文書的刑責推到他身上,只怕該員也不願意,依照過去國民黨當權者涉及弊案,關鍵證人就會莫名其妙「畏罪自殺」或「心臟衰竭」的前例(國票案、新瑞都案),我實在很不願意又看到類似的新聞。



PS:影片來自Taiwan Yes



http://blog.yam.com/subing/archives/24768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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