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

台南市新法規 騎腳踏車上班可以敘獎

台南市新法規 騎腳踏車上班可以敘獎



騎腳踏車上班蔚為風潮,台南市政府鼓勵員工響應,訂出獎勵辦法,只要一年騎700公里以上,就記一次嘉獎,不少市府員工躍躍欲試。



騎單車不只健康環保,還可以省油錢,如今只要是台南市政府府內員工或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,還可以因此而敘獎。

台南市政府訂出獎勵辦法,包括每年度騎乘自行車上下班累計達700公里以上,未滿1500百公里者,敘嘉獎1次;累計在1500公里以上者,嘉獎2次。未達700公里,可累計到第2年辦理敘獎,但每年度最高獎勵以不超過嘉獎2次為原則。


有興趣者先行向人事室登記並填具申請表,每年十二月底統計公里數,符合規定者辦理敘獎。市府表示採自由參加方式,沒有強迫性。


不過據了解有不少員工躍躍欲試,但擔心的就是失車率太高,因此市府將畫設專用停車區以及置車架,也會裝設監視系統,讓同仁安心停放。



8/23/2007 9:22:0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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