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0月4日 星期三

遲交學費記警告 路竹高中將改陋規

﹝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十五日電﹞高雄縣路竹高中出納組長林美惠對遲交學費學生罰寫悔過書,受到各界強烈抨擊,但學校學生手冊規定遲交學費一天要記警告,並按遲交天數累計成記過,校長林享仁晚間表示,十九日將召開學校導師會報,廢除這項規定。

路竹高中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將林美惠降調為幹事,並陳送縣府核定。林美惠今天也寫悔過書,向家長道歉。


林享仁表示,今後學生遲交學費,由導師處理,如因故遲交可以補交,如有家庭經濟因素可申請仁愛基金補助,若故意遲交則由導師陳報處理方式。


路竹高中委託路竹鄉農會代收學費到九月八日,九月九日上午有五位學生到學校補交,其中有兩位媽媽陪同學生,以罰寫悔過書替代處分。三位學生寫悔過書,其中一位由媽媽代寫,另一位媽媽則代寫一半。經學生的媽媽向媒體爆料,林美惠昨天向李姓學生道歉,引發各界撻伐,學校大門今天也被噴漆抗議。



9/16/2005 3:57:0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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